60年前北欧诸国还是欧洲最贫穷的农业国,上世纪40年代开始实行社会改革,探索着走出一条既区别于苏联模式的“集权社会主义”,也区别于美国“放任资本主义”模式的“第三条道路”,即民主社会主义的道路。其基本思路是:既同时拥有经济上的财富与效率,又具有社会的公正与权利,以避免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各自的缺陷。通过实行社会的经济民主,消除阶级差别和一切社会、经济不平等现象,让“平等、关爱、互助”精神贯穿于整个社会。通俗的说,就是国家为每个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,保证在全国范围内福利的统一性及获得的平等性。“全面社会保障”服务对象覆盖全体公民,个人享受的福利和公共服务不与收入相联系,使个人不会因生、老、病、残等原因而陷入生活绝境,享受社会福利成为公民的一种基本社会权利。